直接回答
本案中公司以劳动者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合同却无法举证,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构成违法解除,裁决支付赔偿金 2N。
案情简介
劳动者入职多年后,公司以其工作表现不佳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仅支付 N 个月工资,未履行培训、调岗等法定前置程序。
争议焦点
- 解除理由是否成立
- 公司是否履行了法定的前置程序
- 赔偿金基数与工作年限的计算
办案策略
- 收集解除通知、工资流水、绩效考核等证据,固定解除理由与流程
- 主张公司未履行培训调岗程序,构成违法解除
- 精确计算工作年限与月工资基数,主张 2N 赔偿金
案件结果
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劳动者请求,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2N。
本所解析
律师解析:以不能胜任为由辞退有严格的法定程序,公司举证不足时往往构成违法解除;劳动者应保留解除通知与考核材料,及时在一年时效内申请仲裁。
免责声明
本案例已作脱敏处理,不构成法律意见;个案结果不具普遍性,请勿据此作出决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