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简介
当事人赵女士和丈夫结婚八年,丈夫在上海做建材生意,家里的钱基本都是丈夫在管。赵女士是全职太太,平时只管带孩子,对家里有多少钱、钱放在哪,其实不太清楚。
去年,赵女士发现丈夫有外遇,两人开始闹离婚。一开始丈夫说家里没什么存款,生意还欠着外债,离婚的话赵女士只能分到一套房子的一半。
赵女士觉得不对,丈夫做了这么多年生意,不可能没什么钱。她找到我们的时候,手里只有一张丈夫的银行卡号,其他什么都不知道。
办案过程
接手案子后,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申请法院调查令,查丈夫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、支付宝、微信流水。
不查不知道,一查吓一跳。过去两年里,丈夫陆陆续续往他母亲和妹妹的账户里转了将近 200 万,最大的一笔是 80 万,备注写的是 "还款",但根本没有借款合同。还有几笔是转到一个我们不认识的账户,后来查出来是他情人的账户。
另外,丈夫名下还有一家建材公司,我们申请调取了公司的工商内档和银行流水,发现他最近半年把公司账上的 150 万以 "货款" 的名义转到了一家空壳公司,而那家空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他的表弟。
证据固定之后,我们在法庭上一一列出来。丈夫一开始还狡辩,说转给母亲的钱是赡养费,转给妹妹的是还款,公司的钱是正常经营支出。
我们把每一笔转账的时间、金额、对方身份、资金去向都做了详细的表格,针对他的辩解逐条反驳:
· 转给母亲的 200 万,远超正常赡养费范围,而且是在双方闹矛盾期间集中转出
· 所谓的 "还款",没有任何借款合同、借条,也说不出借款的时间和用途
· 转到空壳公司的 150 万,那家公司成立不到半年,没有实际经营地址,没有员工,根本不可能有真实的交易
判决结果
法院最终认定,丈夫在离婚期间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共计 320 万元,属于隐藏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对隐藏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,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
最终判决:
转移的 320 万财产,赵女士分得 200 万,丈夫分得 120 万
其他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
孩子归赵女士抚养,丈夫每月支付抚养费 6000 元
拿到判决书的时候,赵女士哭了。她说如果不是律师帮她查,这些钱她一分都拿不到。
律师说法
离婚案件中,转移财产的情况太常见了,尤其是一方管钱、另一方不掌握家庭财务的情况。
给大家提几个醒:
第一,平时就要对家里的财务状况有个基本了解,对方有几张银行卡、在哪个银行、大概有多少钱,心里要有数。不要等到闹离婚了才发现什么都不知道。
第二,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,尽快起诉,同时申请财产保全,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和房产,防止他继续转移。
第三,转移财产的手段很多,不只是转银行账户,还有转到亲友名下、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买房买车、虚构债务、低价变卖资产等等。这些都需要专业律师帮你去查、去固定证据。
第四,法律规定,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所以不要怕对方转移,只要能查到证据,法院会给你公道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