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简介
2024 年,王女士在上海浦东新区遭遇交通事故,被一辆小轿车撞伤,导致腿部骨折、多处软组织损伤。交警部门认定对方驾驶员负全部责任。王女士住院治疗一个多月,花费医疗费 6 万余元,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。但对方驾驶员只在事发时垫付了 5000 元,之后就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,连保险公司的理赔也不配合。
办案过程
申律律师接手此案后,首先调取了交通事故认定书、对方车辆的保险信息、驾驶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。律师发现,对方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,没有商业三者险,而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不足以覆盖王女士的全部损失。
申律律师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,将驾驶员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,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,查封了对方名下的一辆汽车。诉讼过程中,驾驶员试图拖延诉讼,先是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,又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,但鉴定结果维持了原结论。
申律律师逐项整理了王女士的损失清单,包括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、护理费、误工费、残疾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、交通费、鉴定费等,每一项都提供了相应的证据。最终法院认定王女士的各项损失共计 28 万余元。
委托结果
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 19.8 万元,驾驶员赔偿剩余的 8.2 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驾驶员仍不履行,申律律师代理申请强制执行,通过拍卖之前查封的车辆,最终帮王女士拿到了全部赔偿款。
申律说法
交通事故赔偿,最关键的是两点:一是及时固定证据,包括事故认定书、医疗记录、误工证明、收入证明等;二是关注对方的赔偿能力,如果对方只有交强险或者没有保险,要尽早申请财产保全,防止对方转移财产。很多当事人遇到对方不赔偿,只是反复打电话催,浪费了宝贵时间。正确的做法是尽快起诉,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。另外,伤残鉴定的时机也很重要,一般要在治疗终结后进行,太早或太晚都可能影响鉴定结果。
